為切實加強部門工作作風,提高辦事效率,為外來部門、單位和辦事人員提供優質、高效、滿意的服務,結合本部門實際,特制訂本制度。
一、 限時辦結制度是指本部門工作人員對外來部門、單位和辦事人員提出辦理的事項,在符合規定、手續齊全的前提下,限期辦結的具體要求。
二、本部門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地受理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種事項,熱情主動地接待到本部門辦事的外來人員。
三、對外來部門、單位和辦事人員提出的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類事項,能辦的要馬上辦,急事急辦,特事特辦;需要會同其它部門辦理的或須經會議研究后辦理的事項,要有時限要求;對于不符合政策規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辦理的,也要耐心地說明理由和原因,并在一定時間內作出明確的答復。
四、限時辦結的具體期限
1、對于外來部門、單位和個人提出的具體辦理事項,只要是符合規定、手續齊全的應馬上辦理;確因公務繁忙不能當即辦理的要說明原由,并告知來訪者何時辦理。
2、對于需要商同其它部門辦理的事項,應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,不能辦理的,應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。
3、需要本部門會議研究后辦理的事項,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。
4、需要報經學校領導審批的事項,由本部門負責上報,自受理之日起每5個工作日給予回復事項辦理情況,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。
5、遇有緊急事項或特殊情況,應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匯報,或向分管校領導請示;重要事項必須由部門負責人請示分管校領導,會議協商解決。
五、全體工作人員要切實遵守限時辦結制度,對所受理的事項均要明確主辦人。主辦人對承辦事項必須在承諾期限辦結,并給予答復;不能辦理的也要向對方告知原因。
六、未按時限辦理或對應辦事項造成延誤的,均要追究責任。第一次予以批評教育,第二次予以部門內通報批評,責令采取補救措施。經通報批評仍不改正的,報學校有關部門給予處理。
七、對限時辦結制度的執行,本部門全體工作人員,以及外單位、部門和外來辦事人員均可進行監督和舉報。對不執行本規定或不按規定辦理的可向本部門負責人投訴,對部門負責人不執行規定的,可向分管校領導投訴。對舉報和投訴的事項,一經查實,要對有關責任人做出處理。處理結果與當年年度考核、評先評優等掛鉤。
二〇二〇年三月